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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机关公务员平时也要考核

作者:翟兴波 通讯员 韩红新 发布于:2011-04-18 11:50:36 来源:湖北日报

  14日,湖北省公务员考核工作座谈会在应城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从今年起,湖北省将在各级各类机关公务员中全面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履责机制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结果使用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考核重点更加突出

  公务员平时考核内容与年度考核相一致,把实绩放在突出位置。《意见》提出,要按照“确责、履责、问责”的责任体系要求,紧紧围绕本地区、本部门的中心工作,以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为依据,以考核工作实绩为主,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性目标任务以及出勤情况等,实现考“人”与考“事”有机结合。

  考核程序规范具体

  《意见》提出,公务员平时考核要按照年初明确任务、每月工作记实、每季领导评鉴、评鉴结果反馈、评鉴结果审核备案等五个步骤和环节开展。各地、各部门也可结合实际,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比如,可结合公务员受表彰奖励以及服务对象和社会反映的情况等,设置加分要素等。

  考核方法注重创新

  《意见》提出,各地各部门要围绕中心工作,结合承担的任务和公务员岗位实际,逐步建立分级分类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要进一步扩大考核民主,拓宽考核评价渠道,公开考核的内容、程序、办法和考核结果,不断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公务员平时考核信息化平台,实现网络化管理,提高平时考核工作效率,增强考核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考核结果充分运用

  《意见》强调,要加大平时考核结果使用力度,搞好“三个挂钩”。即,与日常管理相挂钩。主管领导要根据被考核人个人工作记实和季度考核结果,及时与被考核人沟通,针对履职履责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指导被考核人弥补不足,改进工作;与年度考核相挂钩,把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在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要充分考虑平时考核结果,量化考核时,平时考核结果应占一定权重;与个人奖惩相挂钩。把平时考核的情况与公务员职务晋升、奖惩培训等紧密结合起来,对平时考核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及时进行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对平时考核表现较差的公务员实行诫勉谈话、离岗培训等。

  省人社厅副厅长、省公务员局党组书记温兴生介绍,《意见》提出了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能力匹配为原则,以能力席位标准为依据、以履职履责情况为内容的公务员平时考核体系工作目标。通过对平时工作计划、工作进展以及日常出勤等情况的考核,可以加强对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及时掌握工作落实和执行情况,督促公务员尽职尽责、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有效解决“干好干差一个样”、“大锅饭”的问题,从而不断提高公务员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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