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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以业务学习为抓手 提升能力促发展

作者:通讯员 苗健 发布于:2013-05-24 09:52:0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交流活动现场。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交流活动现场。(摄影/姚秉成)

  近年来,面对不断扩大的采购规模和不断变化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从加强业务学习入手,注重学习的系统性与连续性,创新学习形式,完善业务学习与实际工作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打造出了一支善于学习的政府采购队伍。

  多角度划分内容 学习纲举目张

  采购中心领导班子认为,业务学习要为指导实际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事实依据,既要"到群众中去",又要"从群众中来"。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采购中心结合实际情况,将业务学习的内容划分为"一个基准点"和"两个角度"。

  "一个基准点"是指通过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做到依法采购。"两个角度"是指从采购人和供应商两个角度进行学习。

  具体来说,从采购人的角度学习意思是说从买家的角度看市场,了解市场和技术,当好采购人的参谋助手;从供应商的角度学习意思是说从投标人的角度看采购活动,从外部审视采购平台的建设情况,为供应商提供更好的服务。

  在"一个基准点"的学习中,采购中心安排3个月的时间,利用每周三和周五的下午组织全体人员进行集中学习。每次都要事先制订学习计划,内容涉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学习的主讲人则由各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担任。每名主讲人事前都会精心准备,查阅大量的资料和案例,并利用幻灯片等多媒体手段将自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全方位地展示在大家面前。

  在"两个角度"的学习中,采购中心采用了"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办法。即将行业中处于不同规模和地位的供应商分别"请进来",多角度分析市场、全方位了解技术,并征询供应商对采购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走出去"则是深入市场之中,从买家的角度出发,对市场进行审视。此外,采购中心还积极与采购人进行座谈,了解采购人对采购中心业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能提供更好的服务。

  采购中心通过"一个基准点"式的学习,实现了全体人员间的优势互补,夯实了业务工作基础;通过"两个角度"的把握,将业务学习的内容进行多角度划分,并使业务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了"学以致用",增强了业务学习的针对性。

  多形式完善内容 学习事半功倍

  在对业务学习进行多角度划分的同时,采购中心不断丰富学习的形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习形式的选择主要通过横向交流和纵向分析两条途径展开。

  在横向交流方面,主要是通过促进信息共享达到共同学习的目的,具体做法包括以下两点。

  一是开展录像教学活动。采购中心将工作人员在执行具体项目采购过程中的工作流程节点的情形分别进行录像,然后组织大家集中观看、集体讨论。通过学习借鉴,可以达到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的目的,在进一步规范、提升工作流程节点相关制度执行效果的同时,也使采购中心的制度执行力得到不断加强。

  二是建立工作汇报制度。采购中心要求在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相关人员要以工作汇报的形式,将采购活动的基本过程、遇到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措施等内容定期向大家汇报,达到经验共享、互通有无的目的。

  在纵向分析方面,主要是通过检视、完善工作流程达到相互学习、促进业务工作开展的目的。

  一是开展案例分析活动。采购中心主任于宙牵头成立了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质疑答复小组,针对特殊案例和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查找法律法规、检视工作流程和进行各角度利益分析,以及咨询法律界相关专家,将案例分析与质疑答复相结合,力求通过分析现象、探究质疑发生的根本原因,找到答复质疑、完善工作的渠道和方法,进而实现从分析案例、答复质疑到不断改进业务流程的自我完善。

  二是开展岗位交流活动。采购中心采用招标前期准备、落实项目需求和招标投标管理、全流程外部监督的"三段式"采购流程实现模式,达到了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效果。在开展业务学习活动中,采购中心组织各环节工作人员相互交流,互换岗位进行短期培训,从而使各岗位工作人员对与其有业务衔接的岗位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使每一名工作人员都有机会对采购活动全流程进行学习,达到了从上下节点审视当前工作节点的目的。

  此外,采购中心还开展了借助媒体进行学习的活动。于宙要求各部门订阅政府采购领域的专业性报纸,通过阅读做到"不出门"而知"天下事"。采购中心要求工作人员经常从报纸、网络等媒体汲取营养,通过阅读媒体报道掌握行业动态、了解各地经验,从而博采众家之长,对采购中心自身的业务工作进行完善。

  多方法建立体系 学习注重实效

  采购中心既注重开展多角度、多形式的学习活动,还特别要求建立业务学习以及业务学习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工作小组机制。为了在部门之间建立更加畅通的双向信息传递渠道,采购中心在"三段式"采购流程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建立了工作小组机制。也就是说,在采购项目进入采购流程的第一阶段后,后续阶段的实施部门派负责人事先介入,各部门相互协作、相互沟通,共同完成相关工作。采购中心规定,工作小组中的任何一方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就专业技术、法律法规等事务进行咨询时,其他各方均应参加。这样一来,便在平时的采购项目执行过程中固化了业务学习的环节,建立了时时开展业务学习的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项目调配机制。由于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涉及的领域不断增多,采购中心在平时的采购项目分配过程中特别注重专业知识积累,积极建立起一支专业化的采购队伍。在此基础上,采购中心还强化项目调配机制,鼓励专业人员接手自己熟悉专业以外的采购项目,要求工作人员做到不但专业还要全面,互相学习、举一反三。通过不同领域间采购人员的相互学习,打造出政府采购领域的专家型"全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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