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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8月底前将出台研究生学费标准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5-22 08:53:07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5月2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天透露,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现阶段分别按照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10000元标准确定。
  
  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2014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研究生仍执行原收费政策。学费标准的制定或调整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地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以及受教育者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研究生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要求各地今年8月底前出台当地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
  
  (原标题:研究生学费标准制定实行属地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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