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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枣阳做实做细政府采购工作

作者:王忠 发布于:2011-04-07 10:43:3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操作程序,规范采购流程,落实好《政府采购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湖北省枣阳市财政局强化“三种意识”做实做细政府采购工作。

  强化学习意识。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加快知识学习的更新力度,政府采购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因此要吃透政策精神、学好《政府采购法》、省财政厅规范文本等,使其寓学习于工作之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强化责任意识。一是规范政府采购预算,加强事前管理。与预算科、国库科一道,搞好与预算单位和相关科室的配合,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实施有计划采购,确保市级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面和下达面100%;二是加强内部协调机制。与财政内部相关科室联系沟通,对不实行政府采购的,国库不拨款,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单位不划款,核算中心不报账,堵住自行采购的漏洞;三是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做到采购审批、采购方式、采购程序、供应商的审查、采购项目的审查、合同管理、采购资金管理等有依据,公开化、透明化,依据省市有关文件,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有关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程序;四是按照省、市要求及时报送政府采购信息报表;五是加大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搞好与纪检、监察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取得他们的支持,加强对各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监督,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促进政府采购部门和采购单位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的要求程序操作。

  强化纪律意识。一是做到生活上低标准严要求,思想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大节上明确方向,细节上注重形象,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牢记职责,工作不推诿,不怕吃苦,树立良好的财政形象;二是严格遵守财政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规定的“十不准”执行,不吃、拿、卡、要,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公平对待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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