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三成代理机构被评为优秀
日前,山东省财政厅公布了本省2012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结果,在全省参加考核的337家代理机构(含外省分支机构)中,除去参加财政部检查的28家甲级代理机构,获得优秀等次的代理机构有110家,占比32.6%;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代理机构分别为183家和16家。
根据《山东省2012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实行量化打分,满分150分,获得13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100~129分的为合格,99分及以下的为不合格。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办法》,未参加考核的代理机构将会直接被认定为不合格。
"今年是我省第三年开展代理机构考核。本次进一步提高了考核标准,加大了处罚力度,有43家201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代理机构在本次考核中降为合格等次。"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据悉,去年山东有295家代理机构参加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代理机构为140家,优秀率为47.5%。
在考核标准提高的同时,不合格率却在下降。从2011年的考核结果看,有29家代理机构得分不足100分,被评为不合格等次;今年,被贴上不合格等次标签的代理机构数量有所下降,为16家。
"这与代理机构的重视程度有密切关系,经过前两年的考核,代理机构认识到了考核结果的重要性。"该负责人介绍说,方案明确规定,采购人应优先委托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代理机构实施500万以上的项目,所有项目不得委托给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代理机构或分支机构。也就是说,考核结果的好坏会对代理机构的业务代理产生直接影响。
据悉,山东省代理机构考核的内容涵盖营业场所、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制度执行、采购文件、信息公告、专家使用、持证上岗、采购业绩、采购效率、质疑投诉、信息报送和廉洁自律十三个方面。考核分为自查填报、核实检查、汇总上报、复核确认和补充考核五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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