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沙雅“五规范”节资近1400多万元
3月31日,通过算账对比,新疆沙雅县两年多来,在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上,一下子节约了1456万元,节约率为9.37%。“1400多万元被节省下来了,不是一笔小数字,那可以为老百姓办很多实事、好事!”
自2008年下半年沙雅县成立政府采购中心以来,该县严格按照《采购法》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制定了五项规范管理措施,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这五项规范管理措施是:规范采购目录管理。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规定凡是纳入采购目录的项目,都必须进行政府集中采购;规范采购预算编制。各预算单位在年初按照“两上两下”程序编制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归口科室和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审核采购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规范采购计划审批。预算单位每一批次政府采购活动首先必须填写采购申请,政府采购办公室对采购商品、资金筹集渠道、用途以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有关采购政策法规的申请予以退回;规范采购程序执行。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进行操作,特别针对采购方式的审批、采购信息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制作、专家评委的抽取、开标、评标、定标以及采购合同监管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杜绝违规操作,减少采购人和采购环节随意设置“门槛”;规范采购资金支付。预算单位每笔政府采购业务执行后,由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交政府采购用款计划、政府采购合同、货物验收报告、商品发票等相关资料,经归口科室和政府采购办公室逐级审核后下达支付令,对不符合采购程序及规定的予以拒付。采购资金由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拨给商品和劳务供应商或工程承建单位,避免层层转拨、多个环节转账的问题。
据了解,两年多来,该县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1.56亿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41亿元,节约了1459万元,节约率为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