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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直采购中心去年组织采购项目555批次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11-04-02 13:17:1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健全机制 为发展保驾护航

  2010年,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的采购规模和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年共组织政府采购项目555批次,完成15.62亿余元的政府采购项目,平均节支率达13%;按规定圆满完成了全省会议出差、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办公用品等共八大类定点项目的招标;组织的采购项目涉及办公设备、公务用车、网络设备、网络工程、医疗设备、气象检测设备等20多个大类1000多个品目,新增了农业种苗等项目。作为湖南省2010年的重大项目之一,文化下乡项目首次被纳入集中采购。

  2010年,采购中心的快速、健康发展有目共睹。该中心到底是用什么来为发展保驾护航的呢?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该中心是通过不断完善制度来为发展保驾护航。

  建立健全制度 完善标书模板

  2010年,采购中心对廉政制度、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要求、服务机制、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内部监督、内部检查考核、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等基本制度都进行了认真梳理,对不适应现实需要的制度作了修改,重点在可操作性上下功夫。新出台的《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网站管理规定》不仅规范了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而且对部门责任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完善,促进了各部门履职尽责。

  2010年10月,为了执行《关于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精神,采购中心起草规范了《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服务职能项目审批制度》,完善了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流程,强化了采购中心的服务职能。同时,采购中心还完善了政府采购标书的一级模板和需求模板,并开始积累和完善二级子模板。2010年,采购中心的标书编制水准和编制效率都得到了提高。

  为了进一步规范开标与评标活动工作流程,维护正常开标评标秩序,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中心制定了《政府采购现场评标程序》,对招标项目从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截标、主持人、开标会场纪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同时,对评标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在开评标过程中认真作好笔录和电子影像记录;投标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人员要在开标相关记录上签字确认。

  建立相互制衡和相互协调机制

  “采购中心已经形成按采购活动划分的相应组织架构,实现了编制采购文件与审核采购文件分离、标前工作人员与开标工作人员相分离、评审专家抽取与使用相分离、招标组织人员与内部监督人员分离。与此同时,又强调标前、标中、标后的相互衔接、相互融合。”接受采访时,采购中心主任胡晓宏这样强调。

  2010年,采购中心在具体的操作流程中突出了内部制衡机构之间的交流与融合,对某些不必要的环节进行了优化,实现了既相互制衡又相互协调的运转机制,确保集中采购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平台上进行。在采购中心领导班子看来,随着采购量的不断增大,政府采购对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规范是集中采购的生命线。集中采购机构在追求操作规范的同时,更应强调协调有序、运转高效。因此,相互制衡和相互协调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项目执行中反复强调善始善终

  建立健全制度是采购中心的重要落脚点。在具体的操作中,采购中心始终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批准的采购方式执行。对于采购人有特殊要求或因招标采购未成功需要改变采购方式的,采购中心均积极督促和协助采购人,依照法律规定程序,与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和联系,使采购人的需求得到合法和合理的解决。

  在编制采购文件的环节,采购中心强调得最多的是依法编制。为了确保采购文件编制的客观性、科学性,采购中心所有的采购文件都经过了“内审”(中心各部门、领导内部进行审查)以及“外审”(邀请采购人或评标专家会审等)。对于重要的项目,采购中心还会将采购文件在网上公示,以征询潜在供应商的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在整个项目的执行过程中,采购中心没有“虎头蛇尾”,而是“善始善终”。采购文件的归档也做得相当完善。对多个项目共有的文件资料,由项目经办人按月或按季向档案管理人员移交,档案管理人员按年度装订成册。据统计,2010年,采购中心共接收政府采购档案550余项近1500册,这些文件均完好无缺。

  通过不断完善采购流程、优化采购程序,采购中心稳固了在湖南省政府采购领域“示范区”和“实验田”的地位,为更好更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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