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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去年依法受理15起供应商投诉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11-04-02 10:14:2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常监管精细化 三个数字是佐证

  “用数据说话是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的主要原则之一。”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处”)负责人说。在提起2010年的具体监管工作时,采购管理处负责人用三个数字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了他们在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电子化建设、处理投诉以及积极创新方面所做的工作。

  500多从业人员获培训证

  为了加强对采购人、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及政策规定的理解和认识,采购管理处按照权威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汇集国家和云南省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编印了《云南省政府采购工作手册》。

  2010年,采购管理处共举办了三期采购代理机构培训班,加强对政府采购五种采购方式及三种评标办法的适用范围和操作程序的培训,提高采购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主持招标评标的能力,提高代理机构的业务水平和政策水平。考试合格的500多名从业人员获得了培训证,作为今后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上岗资格证。

  严格依法受理15起投诉

  “2010年公开发布采购信息、中标或成交结果等公告4098条,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透明程度明显提高。”采购管理处负责人说,“自2010年1月1日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起运行以来,云南省实现了省级网上申报采购计划、网上审批采购计划、网上申报专家、网上审核采购合同等功能,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规范了采购程序。”

  在通过电子化等手段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同时,采购管理处对供应商的投诉受理也非常认真,对供应商投诉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对供应商投诉处理进行协调、沟通,顺利解决了政府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矛盾。2010年,采购管理处共处理供应商投诉15起,其中省级10起、州市5起、撤诉6起、驳回1起,维持原有采购结果5起,改变原有采购结果或责成重新组织采购3起。

  改革创新从三方面突破

  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采购管理处还积极进行创新,试图通过创新来推动政府采购更好更快地发展。

  首先是在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招标、履约环节引入保险经纪公司对中标保险公司合同执行进行跟踪、督促和服务,通过公开透明的采购过程,力求在保证价格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既可协助采购双方办理日常的投保、索赔等具体事宜,减少投保环节,缩短兑付周期,最大限度地保证采购双方的保险权益,同时又避免了分散招投标过程中的“小招标”,遏制不规范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定点保险招标后续的日常监管,首次实现了省级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的国库集中支付。

  “为了配合厅内各业务处室加快支出进度工作,特别是缓解年底追加预算指标,以及因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时间相对较长、程序未履行完、资金支付不出去、形成结余的矛盾,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思路,对省级各单位近年都在做的公开招标项目或者已确定当年必须做而资金来源或数额暂时定不下来的公开招标项目,采取先招入围资格,等资金到位后,再从入围的供货商中进行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采购管理处负责人介绍,“我们还在深入研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后,为中小企业搭建了融资平台,使中小企业能够凭借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取得的中标资格获得银行的贷款,从而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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