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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采购中心引入最高限价机制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11-03-31 13:36:4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去年,我们把主要精力放在两件事上:一是抓好重大项目,二是有效降低政府采购价格。”江苏省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南通采购中心”)主任施克俭说。

  2010年,南通采购中心共完成采购项目3276个,组织采购活动533次。其中,公开招标152次,实际采购金额为2.5亿元;竞争性谈判采购137次,采购金额为8095万元;询价采购165次,采购金额为3319万元;单一来源采购79次,采购金额为1287万元。这四种采购方式的采购额分别占实际采购总金额的66.24%、21.51%、8.82%、3.43%。此外,2010年,该中心还办理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外设、电器、公务车(含维修)协议供货采购项目932次。

  2010年,南通采购中心共执行集中采购预算4.36亿元,比上年增加8069万元,增长22.69%;实际采购金额3.76亿元,节约资金5985万元,节支率为13.72%。从项目构成上看:货物类实际采购金额3.34亿元,服务类采购2951万元,工程类采购1264万元,分别占实际采购总资金的88.81%、7.84%、3.35%。

  强化监督 重大项目完美收官

  南通采购中心在2010年不断加强供应商行为规范和市场准入制度管理,及时跟踪、掌握市场行情,大力推进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发挥。

  据施克俭介绍,2010年,南通采购中心不断引入监督机制,以确保政府采购程序规范化运作,先后高质量地完成了一批有影响的重大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市区主干道城建项目电力和照明设施主材采购、交巡警电子警察监控项目、工贸技术学校新校区设备购置、濠河风景区创5A系列设备采购、公交总公司智能调度系统建设、城市空调公交车、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采购、公务车定点保险公司的确定、水政监察支队50米浮动式趸船购置等项目。

  限制价格  难事做成好事

  为了有效地降低政府采购的价格,针对有争议性的、利润率大的项目,南通采购中心借助专家论证, 然后根据论证结果,在公告中明确采购的最高限价。每个政府采购项目都有明确的预算,这个预算价与市场价相比可能是接近的,也可能相差较多。在具体的个案操作中,南通采购中心通过引进最高限价机制,成功地将难事做成了好事,做到了主管部门、采购单位、中标供应商、群众“四满意”。

  施克俭举了这样的例子:2010年4月,某单位采购一批近350万元的信息系统平台通用设备,报名资格预审后就接到匿名电话,资格预审合格的几家供应商存在围标嫌疑。为避免可能发生的围标,南通采购中心决定通过专家论证,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最高限价,防止供应商通过围标实现高价中标。“调查围标不太现实,采购中心综合了3位专家通过市场询价后的结果,在标书中作出了310万元的最高限价,要求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时虽然供应商报价都很接近,但由于提前采取了项目最高限价,最终还是节省了40多万元的财政资金。”

  充分调研 展示集采魅力

  “如果说限价采购只是在有争议性的项目上初显成效的话,那么在软件开发项目上的效果应该说非常明显。”施克俭兴奋地透露,2010年,南通采购中心接到某行政部门预算为580万元的软件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委托后,做了细致的研究,最终决定引入最高限价制度。

  “限价多少,必须有个科学的依据。”施克俭说,“由于项目尚未开发,其真正的或者说接近实际的软件开发工作量清单只凭采购单位提供的一点需求是无法准确估算出来的,而且采用的又是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经过采购中心与采购单位多次沟通、调研,分析国内同行业已实施的类似项目的案例后,在580万元预算价的基础上挤掉了100万元‘水分’,以最高限价480万元为标底进行单一来源谈判。谈判时,南通采购中心充分发挥专家的特长,经过长时间的多轮谈判,最终以410万元的价格成交,采购结果使集中采购的作用和魅力得到了充分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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