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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药企未入“网”下月起药难卖了

作者:常旭 发布于:2011-03-31 09:11:15 来源:辽一网-华商晨报

  药品采购将实现以省为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确定的药价,即为药品最终零售价。

  近日,省政府印发《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上述内容。

  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利用非营利的网上采购系统,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提供药品采购、配送等服务,一次完成采购全过程。原则上,集中采购价格应为药品实际销售价格。

  从2011年4月1日起,不得采购未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及未使用相关标识的企业供应的基本药物。对严重违规的药品企业,将实行市场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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