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天津首次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召开

作者:王巍 发布于:2011-03-30 10:20:2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深化政采改革 着力完善基础管理

图为天津市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现场。 摄影/王巍 杜子越

  天津市财政局副巡视员 王世弟

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处长 栗庆林



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金彩娟

  1999年0.84亿元、2002年15.4亿元、2009年116.5亿元、2010年134.4亿元--这是天津市十余年来政府采购规模不断变化的过程。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带动下,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引导下,天津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全面发展。在此局面之下,天津市百余家一、二级预算单位齐聚蓟县,参加天津市首次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会议在理成绩、摆问题、讲思路的同时,重点对未来一段时期内天津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予以了明确。

  天津市财政局副巡视员王世弟出席会议并讲话,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处长栗庆林主持会议。

  全市政采制度改革迅速发展

  从1999年到2010年,天津全市累计实施政府采购预算687.8亿元,实际采购支出594.7亿元,节约资金93亿元,节支率为14%。会议指出,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目前天津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已进入了稳步发展的阶段;尤其是在“十一五”期间,政府采购工作已由最初作为节省财政资金、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有效措施,发展为政府建设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和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天津市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核心,注重采购运行环节的监管,加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并在全国率先实行财政性资金工程项目“双资质”管理,将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着力扩大采购规模。与此同时,他们还通过建立应急采购绿色通道、完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操作程序、制定政府采购促进财政增收节支相关措施、举办“政府采购服务企业”活动等方式和活动,更好地服务于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重视监督检查是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又一特点。天津市通过积极开展考核来规范代理行为、通过强化评审监督来提高评审质量、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来规范采购行为,从而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监管水平。

  市级预算单位改革成绩突出

  会议总结了天津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来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的巨大变化,并对其卓有成效的工作予以了肯定。

  会议认为,各级预算单位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机构设置、规范操作运行、严格合同执行和强化档案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绩。

  比如,天津市公安局、交管局、人民检察院等采购单位在全市率先明确专职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集中承担全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实现对系统内部政府采购工作的统一指导和监督;天津市公安局还将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相结合,实现了采购与资产管理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天津市公路局、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等采购单位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一系列制度规定,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要求与责任,并制作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图,从而使采购程序直观化、简单化,且操作性强……

  会议认为,天津市政府采购整体工作取得的进展离不开各级预算单位的共同努力;会议同时指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摆在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面前的共同课题,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未来应加强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在总结成绩、分析问题的基础上,会议重点对未来一段时间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思路进行了明确--积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着力完善基础管理工作,大力发挥政策功能,为推动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再上台阶贡献力量。

  会议认为,进一步拓宽采购范围、扩大采购规模,仍是未来一段时间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主要任务之一。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从加强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管理入手,同时增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执行严肃性,强化集中采购管理。天津市将继续着力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章,努力实现采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采购全流程,加强政府采购行为的标准化建设也被会议重点强调。

  在发挥政策功能、服务政府中心工作方面,天津市将强化政府采购扶持自主创新产品政策的执行力度,加强源头管理,从预算安排、预算追加到预算执行等各个环节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支持和倾斜;同时积极促进节能环保产品市场推广应用,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制度;努力营造扶持中小企业良性发展的政府采购环境,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