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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府采购人员戴上“紧箍咒”

作者:陈川 通讯员 王海红 张沫 发布于:2011-03-24 09:37:50 来源:山东商报

  昨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省内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须持有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资格证,方可进入政府采购现场,组织开展招标、评标等政府采购活动,无证者将不准上岗。

  按规定,从业资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期满复验。同时,对违规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的,一经发现,财政部门将收回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据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建立,就是给采购人员戴上了“紧箍咒”,从7月1日起,政府采购将认“证”不认“人”。

  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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