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重庆财政局加强投标保证金账户监管工作

作者:重庆市政府采购处 发布于:2011-03-23 09:11:19 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监管和风险防范,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近日,重庆市财政局下发通知,要求各采购代理机构应单独开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专门用于投标(含竞争性谈判、询价等)保证金的收付,专户的支付对象只能是退还原交款单位或上缴国库,财政委托银行进行账户监管,以确保资金安全。同时要求各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后,应报我局政府采购处备案并予公示,投标保证金账户管理情况纳入对代理机构的考核。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