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车及会议接待政策延续去年执行期限
作者:帅勇 发布于:2011-03-16 15:23:37 来源:南京日报
国家及江苏公务用车及会议接待政策酝酿变局。记者日前从江苏省财政厅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获悉,省财政厅日前已印发《关于延续2010年度省级公务用车及会议接待协议供货期限的通知》(苏财办购[2011]1号)。
通知表示:“因国家及江苏省正在就公务用车及会议接待有关政策进行研究,决定延续2010年度省级公务用车及会议接待协议供货的执行期限。具体延续期限将在有关政策明确后另行通知。涉及区域联动的地区,可参照本通知执行。”江苏省财政厅联系电话是:025—83633055。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