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鹰忠委员:政府应购买扶持中小企业服务
作者:刘燕/整理 发布于:2011-03-11 09:42:1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目前中央财政对我国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远远满足不了中小企业发展的需求,全国中小企业数量已达1023 万户,此外,还有数量更多的个体工商户,亟须加大中央财政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
因此,浙江省信息产业厅厅长高鹰忠委员在《关于扩大中央财政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的提案》提出以下建议:
我国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获得财政资金支持偏少。发达国家如美、英、德、法、日等国都在财政预算设立的中小企业科目中安排充足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因此,建议快速扩大中央财政预算扶持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规模,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增长幅度要远远大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支持中小企业工作,补充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其他事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受益的是全体中小企业,而不是个别企业,政府投入的资金是公益性支出,政府财政设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责无旁贷。
2010 年国家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扶持资金从0.5亿元增长到了2.5 亿元,绝对值低,建议加大中央财政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按照“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原则,用于创业培训、信息网络、技术创新、信用担保等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对委托从事公益性服务项目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服务组织给予引导性、鼓励性和补偿性资金资助,对委托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承担的政府相关服务项目,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补贴。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