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展基金会2008年至2010年度财务专项检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1-03-08 11:23:10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为加强基金会财务管理,促进基金会健康规范发展,近日,湖北省民政厅发出了《关于开展基金会财务专项检查的通知》(鄂民政函[2011]40号),决定于2011年4月1日至5月31日,对所有基金会2008年―2010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这次基金会财务专项检查的内容包括:一是基金会有无独立财务账户,是否配备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出纳人员;二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情况;三是有无抽逃原始资金情况;四是2008-2010年度财务、资金运作情况;公益支出及管理费用开支是否符合规定比例;五是2008-2010年度接受捐赠及公益性项目开展情况等;六是基金会信息公布情况。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从促进社会组织发展,规范基金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认识,认真做好这次检查工作。各基金会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各业务主管单位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全面掌握所管基金会的财务状况,指导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基金会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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