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辉县针对薄弱环节推出五举措
作者:通讯员 张光明 发布于:2013-05-31 09:41:2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今年,河南省辉县市政府采购办公室针对政府采购操作执行的薄弱环节,以五项举措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平。
坚持公开招标为主,确保项目公开。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坚持公开招标为主。
试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和技术复杂项目审核前公示制度。公开征求潜在供应商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及时调整技术参数,确保项目有序开展。
加强采购项目开评标现场监督。加强对集中采购项目的监督,监督评审专家随机抽取,通过视频监控做好开标、评标现场监督。
完善合同履约检查制度。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审计、建设、发改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对5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履约检查,采用现场记录、拍图片、实地摄像等方式,认真进行核对检查,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
建立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监督人员相互评价制度。在评标现场填写《评审专家对现场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评价表》、《现场工作人员对评审专家工作情况评价表》,对有关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通过五项举措的实施,该县加大了政府采购执行力度,今年先后进行了农村学校校舍改造、安全饮水、造林绿化、环境整治、集中供热管网铺设、水库除险加固等重点民生项目。1~4月份政府采购累计金额2.34亿元(其中公开招标金额2.2亿元,工程采购金额1.9亿元),累计节约资金3454.12万元,节支率12.85%,同比增长20.6%。该县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提高管理水平,积极服务民生,不仅实现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新跨越、新崛起",而且拓展了政府采购规模,实现了规模效益的新突破,为该县进一步落实"阳光采购"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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