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级机关采购中心:2010重大项目撑起半边天
2010年,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共接受采购委托21.28亿元,较去年同期翻了一番,完成采购预算20.33亿元,合同金额15.13亿元,节支率达25.58%。采购中心共实施各类采购项目487批次,平均每个工作日实施项目1.95个。与此同时,首次委托采购中心采购的采购人也在增多,如江苏省省委宣传部、江苏省美术馆等多家单位均是首次将项目委托给采购中心组织采购的。
2010年,采购中心何以能取得如此骄人的成绩?日前,《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对采购中心主任尹存月进行了采访。尹存月表示,这主要得益于他们始终坚持集中精力抓重点的工作思路。
抓好大项目 重规模也重质量
俗语说,“牵牛要牵牛鼻子”,即办事情要抓要害。透过采购中心2010年的工作,《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发现,采购中心也在“牵牛鼻子”中受益匪浅。在采购中心2010年接受的21.28亿元的委托项目中,“3.20工程”道路监控系统前端设备的采购预算就将近10亿元,在全年采购规模的比重中超过了40%。可以说,该项目为采购中心采购规模翻番作出了突出贡献,而该项目的成功采购也为江苏省公安厅后勤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据了解,“3.20工程”道路监控系统前端设备是采购中心成立以来接到的最大单,社会关注度高,实施过程中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矛盾,但采购中心迎难而上。为了做好这个项目,采购中心投入了大量精力,在周密部署的同时,还进行了适度创新,保证了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最终,该项目实际节约资金近4亿元,为“平安江苏”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江苏省公安厅后勤管理处因本项目的成功实施被授予“集体二等功”。
冷静应对风波 用规范操作说话
“对于采购中心来说,现在的政府采购已经不再是单纯地做项目,受理质疑、应对投诉已成为很多采购中心无法回避的工作,这些工作如果做不好,同样会给集中采购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尹存月如是说。据他介绍,2010年,妥善处理江苏省教育厅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户外活动器械项目引发的风波也是他们工作的一大重点。
据了解,江苏省教育厅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户外活动器械项目2009年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后就“风波不断”,8家落标供应商联合提出质疑、投诉、行政复议,其间还向国务院、中纪委等数10家单位进行举报。采购中心坦然面对,积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同时组织有关专家、采购人走访了苏南、苏北18所幼儿园,查看合同履约情况。
在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组织召开的情况通报会及案例分析会上,采购中心用事实说话,还原了该项目整体实施过程,参加质疑投诉的供应商代表听完情况报告后认为该项目的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江苏的政府采购工作充满了信心。这场风波历时8个多月,采购中心有理有节地作出了处理,消除了不实报道对江苏政府采购和采购中心的形象造成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