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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免费配送 广西规范春季中小学教材价格

作者:邕报 发布于:2011-02-28 10:09:3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1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广西2011年中小学教材的具体价格。根据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免费配送”的教科书及辅助性教学资源不能向学生收费。

  2011年春季广西中小学教材价格,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基准价进行核定。具体教材和教学用书价格信息将在广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网站和广西新闻出版、版权公众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对于中小学教材发行费的结算,广西物价局规定,2011年春季实行政府采购的中小学教材发行费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中小学教材发行费(含高中),则按国家规定的发行费率(单、双色30%,彩色28%)与各出版社进行结算。

  《通知》还规定,未经广西物价局、广西新闻出版局核定并公布价格的中小学教学用书,或实行“政府采购、免费配送”的教科书及辅助性教学资源不能向学生收费;部分教材出版封底标价高于广西物价局、广西新闻出版局公布价格的,各市要按广西公布的价格(实际结算价)进行确定和结算中小学课本费用。

  物价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中小学教学用书价格的管理,对擅自提高教材价格或选用未经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核定价格的教材并收费的,将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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