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辽宁两大协会共建政府采购办公家具示范商场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11-02-25 10:19:1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采购人买得方便又放心

图为授牌仪式现场。

  近日,辽宁省家具协会与辽宁省政府采购协会在沈阳市沈阳维华家具城举行授牌仪式,授予沈阳维华家具城“2011年度省直单位政府采购办公家具示范商场”称号,沈阳维华家具城的驻场商户近百人参加了该活动。辽宁省家具协会理事长祖树武和辽宁省政府采购协会秘书长许敏为沈阳维华家具城授牌,并向驻场的八家政府协议供货的家具企业颁发了证书。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发现,家具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不高。辽宁省的家具企业有几百家,但在我们组织的三期‘省直单位政府采购办公家具协议供货’招标活动中,每期省内家具企业实际参加的只有二三十家。”许敏说,而且,中标供应商的卖场也比较分散,二十多个中标供应商分散在十几个地方,采购人采购时极为不便。建立示范商场一方面可以让采购人选择、购买办公家具更方便、放心;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家具企业走进政府采购市场创造条件,促进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家具企业健康发展,强化品牌效应,迅速扩大本地品牌市场影响力,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在许敏看来,示范商场建立后,可以通过协会组织引导、企业自主经营等方式,建立规范经营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示范样板。根据辽宁省家具协会和辽宁省政府采购协会共同制定的《建设办公家具政府采购示范商场工作方案》,示范商场应与入驻供应商签订自律公约;设立公示榜,公示自律公约、入驻供应商合法经营的典型或违法违规情况及其他入驻供应商和采购人关注的事项。示范商场有效期限暂定为一年。

  据许敏介绍,辽宁省家具协会和辽宁省政府采购协会将通过问卷调查、定期考核、征求有关部门和采购人意见等方式对示范商场或入场供应商进行考察,将考察结果进行通报或告知示范商场或当事供应商,并对示范商场或入场供应商实行淘汰制。对不履行承诺或采购人反映不好的示范商户,辽宁省家具协会和辽宁省政府采购协会有权对其进行告诫、通报批评,对屡次告诫或通报不改的示范商户进行除名处理,并在有关媒体上发布相关信息;对入场供应商违背“自律公约”、采购人反映强烈、给示范商场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由示范商场按内部管理制度处理,直至清除出示范商场。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