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4月1日起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从4月1日起,济南高新区将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前期收入制度改革已落实的基础上,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推进新形势下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将以这次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工资统发、“收支两条线”等相关配套改革,做到“三个提高”: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肃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
新制度实行后,财政资金的支出将改变现行的层层拨付程序,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以及特设专户),以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运行,并依托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高效运转。
按照省、市要求和党工委、管委会的部署,财政部门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进行了充分准备,高新区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的所有条件已具备。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业已成立。《济南高新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济南高新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资金处理暂行办法 》、《济南高新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均已制定下发,改革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操作程序均得到明确。
以国库集中支付为核心内容的高新区财政业务综合平台建设进展顺利。该平台建设以着力构建集中化、一体化、智能化的财政业务“大系统”为目标,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全面实行奠定了网络信息软硬件基础。
按照工作需要,财政部门对有关处室职能进行了调整、明确,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能,简化办事程序,适应财政管理改革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的需要。同时,积极协调人民银行、商业银行,选定了集中支付的清算银行和代理银行,并及时完成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开设工作。
对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和清算银行业等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也基本完成。
目前,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正在利用新制度实施前这段时间,对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直至每一个细节进行梳理、核实和完善,确保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得以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