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松阳协同监管促发展
作者:高跃明 发布于:2011-02-17 10:30:1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0年,浙江省松阳县共进行采购67批次,采购预算金额5636.22万元,实际合同支付金额4896.96万元,节约资金739.26万元,节支率达13.12%,与去年同期相比采购规模和节支率基本持平。在去年的工作中,该县按照上级部署,强化监管,取得了实效。
加强协议采购的监管深度。按照全省联动采购的要求,通过参与全省供应商入库资格管理、市地统一组织公开招标、结果通过认定上网公布到全面实施,重点强调了二次询价、采购办和招投标中心的双重审核,以及单位的验收关。
注重多层次的监管体系。通过加强与监察局、审计局的协调沟通,形成一套以监察局事前建议监督、采购办事中业务监督、审计局事后审计监督为主的多层次的监管体系,以此来巩固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多年来没有发生一起投诉案件。
充分发挥控办审核关。按照全省压缩公用经费的精神,全县所有单位公务用车一律不许新增,只能更新。为加强管理,出台了新的管理办法,明确所有性质的单位更新公务用车一律先报县政府集中统筹考虑,凭抄告单办理控办手续。防止了单位攀比,节约了财政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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