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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2011年政府采购更阳光

作者:见习记者 张钰 发布于:2011-01-25 09:29:18 来源:济南日报

  2011年,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及财政、监察、审计等监督管理部门的各项工作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依法采购、程序规范、用心用情、阳光和谐”为目标,紧紧围绕“为政府把好关、为采购单位服好务、为供应商提供方便”的工作宗旨,规范执行《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扎实推进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力争在建党90周年之际,大力提升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形象。

  采购中心将重新编制各项制度。存在设计缺陷和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制度将被修订完善,脱离实际的制度将被废止,完整的《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制度汇编》将很快形成,并将贯穿于管人、管物、管财、管事的全过程。中心将着力克服“重程序轻效率”的倾向,建立中心内部事务高效处理机制,加强工作督办效率,提高各部室执行力,确保中心每一部工作部署都能尽快落实到位。

  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绩效管理是采购中心提高工作效率的长效举措。中心通过开展培训、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充分借鉴外地在政府集中采购领域的先进经验;聘请具有多年从事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经验的讲师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高级采购师培训,提高工作队伍的执行力;对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制定《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同时,中心还将加强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采取多途径、多形式、多手段,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防腐能力,以高素质的工作队伍确保政府采购的高效进行。

  2011年,中心将让采购工作完全透明。在继续与监管部门加强协商的同时,中心将在电子化采购方面开发网上竞价系统,同时赋予采购单位更广泛的参与权、监督权,并做好网上协议供货的调研工作,扩大定点采购范围。相关监管部门可对整个采购流程进行网上监督,从而保证整个系统规范化、合法化采购能够处在透明状态,让阳光采购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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