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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随意采购进口车将不予上牌

作者:冯君   发布于:2009-12-11 10:19:1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贵州小汽车专项控购工作再次迈出规范步伐。日前,贵州省财政厅专门印发了《关于社会集团专项控制车辆审批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对控购车辆的审批程序、操作流程作进一步规范。
  
  据了解,贵州从2004年开始执行小汽车定编和配备标准,并专门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和配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但随着形势的变化,该文件的执行力度以及相关操作流程都有了需要改进的地方。
  
  “此次出台《补充通知》的初衷是想进一步强调原有的标准和具体操作程序,规范采购行为,起到进一步提醒的作用。原来出台的规定时间太长了,很多采购单位都有些淡忘了。”贵州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张羽振如此表示。
  
  据贵州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副调研员张志华介绍,目前,采购单位在购买车辆时,经常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有的不按协议供货规定的车型购买,单位不经相关程序就自己作主买了协议外的车型。有时协议采购还没有完成,采购单位就急冲冲地去办理控购手续。
  
  《补充通知》为此作了专门强调,指出采购单位购买车辆,一是要符合配车标准;二是要在配车标准内根据拟订车型填写《社会集团专项控制各类申请购买批准单》;三是到省财政厅经费管理业务处签署意见并盖章;四是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及时将采购资金拨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资金专户”;五是凡是协议采购公务用车,根据《贵州省省级单位公务用车协议供货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超出该文件规定的车型实行招标采购;六是协议采购或招标采购结束后,办理控购手续。
  
  此外,《补充通知》指出,各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只能配备国产车辆,并特别强调国有企业公务用车也要国产化。如有特殊需要采购原装进口车辆的(国内合资生产的车型除外),必须在采购活动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展采购活动。
  
  随意采购进口车会有怎样的后果?据张羽振透露,未经同意采购进口车辆的,将被禁止办理控购手续。不办控购手续,也就意味着车辆将不能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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