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 实物配发避免“贫富分化”
所谓实物配发,即由常州采购处将所有采购单位的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空调、打印机这“四大件”的采购数量汇总之后
按照统一标准 每年配发两次
“很公平!”谈到实物配发,江苏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处处长张妍脱口而出。“实物配发以后,所有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的电脑标准都是一样的,既节约了财政资金,又避免了单位之间配置的‘贫富分化’,很好!”
采购人的理解和支持让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以下简称“常州采购处”)的工作人员备感欣慰,常州采购处处长万薇薇表示,正是由于采购人和相关各方的理解和支持,实物配发试行两年多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两年多来,我们结合出现的问题,边做边规范,现在这种方式已经比较成熟,所以我们新出台了《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实物配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实物配发用制度的形式规范下来。《暂行办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统一标准取代“我的标准”
常州可谓探寻政府采购标准的第一个“吃螃蟹者”,从2007年开始,就开始实行办公用品的实物配发。谈及当初的情形,万薇薇表示,办公设备统一配备标准,尽管不是政府采购制度的直接问题,但是在几年的政府采购工作中,“无标准”的干扰时常出现。由于没有标准,各单位办公设备配备相差很大,有些单位有收费项目、自筹资金,就能购买动辄上万元的电脑。没有自筹资金的单位则配备较差,导致有人提出异议:“同为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花的都是纳税人的钱,为什么通过政府采购,不同的单位就可以买不同档次的东西?”对此,常州市决定不再坐等上级统一标准的出台,而是主动出击,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空调、打印机这“四大件”进行实物配发。
所谓实物配发,即由常州采购处将所有采购单位的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空调、打印机这“四大件”的采购数量汇总之后,统一配置标准,由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再由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的需求名单,将实物统一配送给用户。“通过这样的方式,采购单位该配备什么规格的电脑有了统一的标准,而不再是各个采购人分别制定的‘我的标准’。”实物配发每年进行两次,分别为4月和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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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配发广受好评
万薇薇表示,实行实物配发以来,常州采购处结合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对其进行完善,如对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的配置标准就进行了多次调整,“开始时台式机的标准是6500元,笔记本电脑是10000元。到今年9月份的这次配发时,已分别下调到5000元和7500元”。
通过不断的完善,这种方式得到了采购单位的认可,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处处长周国娟表示,通过实物配发的形式,首先是形成了规模优势,降低了采购价格,节约了采购资金。其次是充分体现了公平,不管单位有没有钱,所用的设备都是一样的,“更加公平了”。另外,供应商的服务措施不断改善,采购单位选好了品牌和型号,一个电话过去,供应商就会很快送货,大大方便了采购人。对此,张妍深表认同,“不但采购价格降了下来,采购过程也更加简单了,只要签了协议,供应商一两天内就可以把货送到单位,效率很高。”
万薇薇介绍说,据统计,2007年通过集中采购共完成计算机和打印机1035台、办公空调247台的实物配发量;2008年通过集中采购共完成计算机和打印机992台、办公空调141台的实物配发量;2009年1至6月通过集中采购,共完成计算机和打印机542台、办公空调94台的实物配发量。通过批量采购,形成了规模优势,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取得了长久的制度效应。通过统一标准、实物配发,一方面解决了长期以来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品缺乏统一的配置标准,造成财政资金、产品资源和功能的浪费问题;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办公用品公平配置的问题。
配发范围将逐步扩大
万薇薇表示,由于实物配发两年多来收到了一定的成效,常州于12月1日正式出台了《暂行办法》,通过制度的形式把实物配发进一步规范下来,并逐步向“四大件”之外的其他符合配发要求的设备推广。
《暂行办法》对实物配发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凡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规格或标准相对统一、采购数量较大的适合采用实物配发的货物类项目都可适用实物配发。财政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确定实物配发货物的配置限额标准,并据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采购单位在每年3月10日、8月10日之前根据要求上报实物配发采购计划。属于实物配发的货物,原则上不得另外上报实物配发采购计划;有特殊需求的,在申报采购计划的同时,需要填写《政府采购特殊事项申请表》,由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审核,上报分管局长批准后组织采购。
万薇薇介绍说,之所以对采购计划上报的日期进行详细的规定,是希望借此促使采购单位认真填报自己半年内的采购情况,提高采购的计划性,避免零星采购和分散采购,从而实现规模优势。如果采购人要求超标准采购,必须上报财政局的相关业务处室审核,业务处室审核后还要有财政局分管局长的批准,随后常州采购处才会批准。“通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尽量规范超标采购的行为,实现统一配备”。
万薇薇表示,《暂行办法》出台后,常州将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实物配发的范围,比如对公务车的配备标准,常州采购处已经有了初步的探索,在全省联动汽车协议供货的基础上,对各级机关的公务车配备价格都有限定。
今后常州采购处还将逐步将符合配发要求的设备纳入实物配发的范围,使实物配发工作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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