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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年内县级以上医院用药全部集中采购

作者:陈杉   发布于:2009-12-02 09:00:57 来源:中国吉林网

  我省在年底前将实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全部纳入集中采购,建立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直接配送基本药物的机制……这是记者从1日召开的全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启动会上获悉的。
  
  明年2月底前,我省30%的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将争取全部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其他医疗机构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鼓励优先使用,逐年提高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挪用基本医疗服务经费将追责
  
  国家要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不低于15元。今明两年,国家对我省的补助标准是人均9元,省级和市、县(市、区)财政补助分别为人均3元。2011年要达到不低于20元标准。目前,省财政已将按人均国家补助9元、省级补助3元,共3.25亿资金下拨各地。各市(州)和县(市、区)还要配套8310万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专项经费关系到每个百姓的切身利益,挤占挪用就是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省卫生厅厅长隋殿军强调,我省将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发现挤占、挪用、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省卫生厅每年将组织63名专家针对各地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社会满意度等对基本公共服务进行督导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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