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空调采购将纳入协议供货范围
作者:亳州晚报 孙启伟 & 发布于:2009-09-18 08:55:58 来源:中国亳州
亳州市市直机关2009年度房间空气调节器协议供货项目将于近期进行公开招标,这是市招投标服务中心继电脑设备实行协议供货后的又一新的举措。
据悉,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注册的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商均可授权唯一一家具有代理销售该货物资格的代理商作为其全权代理参加投标。
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将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参加协议供货制的中标供应商及其所供空调设备的品牌、价格、技术参数、采购金额、履行合同、商品质量、服务承诺等内容,用协议的形式加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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