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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公共资源一律进场集中交易

作者:江采   发布于:2009-09-14 08:56:2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日前举行了九江市10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的开标会。在现场,除了有招标人、招标代理、62家投标单位的代表外,还有省、市两级的纪检监察人员和行政监督人员,四周还装有视频录像。据了解,这10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由中央专项投资,少的投资1500万元,多的投资达2800多万元。

  江西省在设区市、县(市)区、乡镇推行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规范全省的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地产矿产交易和政府投融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要求一律接受全程监管,从源头上堵住公共资源交易中的各种违法违纪现象。据江西省纪检监察部门统计,到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87个县(市)区和1800个乡镇建立了标准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基本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网络的全覆盖。

  近年来,江西公共资源交易日益活跃,每年的交易额高达数百亿元。过去,公共资源交易分散在各个职能部门进行,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去年,江西省委、省政府把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列为重要工作议程,明确要求在各设区市、县(市)区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乡镇建立相应的交易站。2008年10月出台的《江西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正式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以及一定规模使用国有资金建设的各类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必须在公共交易中心进行”。由此,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在体制上实现了由分散交易向集中规范交易转变。

  江西省纪委出台了《省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和交易流程》,制定了《省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监督规则》,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对省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监督的重要环节和关键部位。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在所属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监察室,派专人驻场办公,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的全程监管,对每一个公开交易项目实行告知制、每周巡查制、重点项目抽查制,对有投诉的项目及时实行转办和跟踪查办;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人士作为行风监督员,定期向职能部门、业主、中介机构和群众征求意见。同时,在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安装指纹识别、音频对讲、视频录像等高科技监控系统,使每一个交易环节都有据可查。

  为避免重复建设,江西省从2009年1月起,省属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到项目所在设区市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据不完全统计,各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前累计交易项目3310个,金额391亿多元,财政资金节约和增值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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