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有了“把门铁将军”

作者:李于伯 通讯员 黄垒 发布于:2009-09-08 08:56:05 来源:南方新闻网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与各采购单位的联系与沟通,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能,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多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日前,市财政局在全省率先建立政府采购协管员工作制度。

  据介绍,江门市政府采购协管员工作制度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工作以财政部门专职单位为主,以采购单位协管员为辅,在一定区域各司其职。该制度对协管员应具备的条件、产生程序、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监督检查等,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时明确了协管员的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审阅本部门、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并签署意见;二是负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在本部门、单位宣传贯彻和落实,拟定本部门、单位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办法;三是办理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事项及相关资料的报送、报批;四是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部门、单位的分散采购项目,并将招标(谈判)文件、采购合同和采购结果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市财政局备案;五是及时上报本部门、单位的政府采购统计报表,并对有关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报告等。

  江门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江门市直一级预算主管部门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有关科室中,挑选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较强业务技能的在职工作人员兼任政府采购协管员,财政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协调服务,并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同时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对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协管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政府采购协管员制度的建立,是对江门市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的创新和延伸,将为江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并有助于政府采购协管员充分发挥自己在本部门、单位的“把门铁将军”监管职责,保证江门市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各地动态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