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 质疑成政采前进动力
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供应商质疑案件也随之增加。质疑权是供应商的基本权利之一。为更好地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山东省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日前专题研究了政府采购质疑处理相关问题。
据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政府采购质疑是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疑问的行为。
采购中心负责人表示,出现质疑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无动于衷,不能客观公正地看待。除去个别供应商素质低、个别采购单位明显倾向性、个别专家评委徇私等原因之外,采购中心应主动查找“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守得是否到位;采购文件编制得是否严谨;对待采购人的需要,是否只讲灵活性,不讲原则性;评审环节职责是否明确;采购服务细节处理是否周全、到位。
为此,采购中心日前围绕质疑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提高采购服务保障水平。引导工作人员树立“质疑是检验项目采购质量优劣的尺子”、“质疑是检验自身服务能力强弱的砝码”的意识,强化“文明窗口、文明岗位、文明标兵”意识。正确处理与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的关系,用《政府采购法》的法律责任和应承担责任等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同时,采购中心还下发通知就供应商如何质疑、怎样质疑,质疑的撰写格式在质疑前告知;建立质疑通报制度,明确质疑内容、落实情况、处理意见、分析启示,经验共享;明确各类采购方式的流程、各环节的办结期限,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确保采购效率、质量;加大对质疑的延伸处理,并建立个人档案。
采购中心还定期研究质疑工作中暴露出的苗头性问题。把质疑作为检验采购操作流程是否健康、检验采购工作是否有序、检验中心服务保障能力水平的风向标。通过明确公证部门、项目负责人各环节的职责,使质疑处理责任清晰,从而减少质疑,打造和谐采购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