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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国税政采工作稳步推进 采购效能在坚实的基础上持续提升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09-08-13 08:54:0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浙江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处副处长 任立军

   “程序性工作主要由财务管理处的采购工作组来完成;对重大项目的采购强调充分论证、科学决策;对采购方式、招标或采购原则、评标报告等重大事项严格按规定进行集体审议。”浙江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宁波市国税局)财务管理处副处长任立军如是介绍宁波市国税局的政府采购工作。据了解,通过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宁波市国税局政府采购工作运行效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该局不仅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在采购目录的执行、采购程序的规范等方面也取得了不小的进展。

  市局完善制度 区县积极跟进

  “规矩不仅仅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保障。”据任立军介绍,宁波市国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的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国税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就宁波市国税系统市、县(区)两级的政府采购工作做了明确规定。为了厘清相关部门的职责、规范采购程序,宁波市国税局还出台了《宁波市国家税务局机关政府采购各部门(机构)职责及工作规程》,使该市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迈上了更加规范的轨道。为了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增进系统内从业人员之间的经验交流,宁波市国税局出台了《宁波市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调研及信息报送制度》,使该市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在不断总结和交流中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为了促进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编制、执行工作,宁波市国税局出台了《政府采购计划及采购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增强了宁波市国税局预算和计划的刚性。

  规范预算编制 严格目录执行

  “政府采购预算是采购人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和依据,政府采购计划是政府采购预算的具体实施方案。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编制不科学或是执行不到位,都会影响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开展。因此,我们也在逐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的编制工作,不断强化预算与计划的刚性。”任立军介绍,宁波市国税局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由各业务(需求)部门结合实际业务工作提出实际需求,尽可能做到科学准确、细化具体。采购计划则要求严格按上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随意变更或变通。“对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政府采购项目,不予实施采购,对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的项目则按预算追加或减少程序严格实施。”

  另据介绍,在政府采购目录的执行力度上,宁波市国税局也下了很大功夫。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宁波市国税系统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及公开招标标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报批报备制度。

  依法进行采购 主动接受监督

  据悉,近年来,宁波市国税局的政府采购都在严格依法推进。这不仅体现在采购方式的选择上,在采购文件的编制、采购评审、确定供应商、信息发布以及供应商质疑处理等环节也贴上了依法采购的标签。合同的审核、签订、执行等环节也落实得很到位。

  在不断规范采购程序的同时,宁波市国税局还主动公开采购信息,广泛接受各方监督。该局要求采购信息不仅要及时上报,而且还要及时公开。任立军介绍,该局在宁波市局国税网上设立“政府采购”网页,公开该市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各项制度、采购项目、采购方式、招标信息、中标信息等内容,接受系统内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使采购工作更加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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