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政采半年节支逾亿元
2009年上半年,江苏省宿迁市政府采购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今年1~6月份,全市共完成政府集中采购项目665个,协议供货423项,共完成采购预算8.9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3%,实际支付资金7.93亿元,节约资金1.05亿元,资金节约率达11.69%。与去年同期相比,采购规模日益扩大,采购效率显着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力地推进了政府采购市场的健康发展。良好的成绩取决于扎实的基础工作。
实行管采分离 整合现有资源
2002年初,宿迁市财政局就将政府采购中心移交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设立政府采购管理处,在江苏省乃至全国地级市率先实现了政府采购管理与具体操作职能彻底分离,建立了科学合理的集中采购管理体制。2008年8月,又将市政府采购中心调整到新成立的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统一的招标投标有形市场内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实施工作,财政局政府采购处负责监督管理,实行了更加规范的管采分离。
新机制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集中进场、统一监管、综合执法、管办分离为特色,将原分散于各部门的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国土出让、产权交易等交易平台合而为一,打造统一的招标投标大平台。现在市招标投标市场拥有完善先进的招标投标软硬件设施,建立了一流的操作监管平台。监控系统、语音通知系统、门禁系统、屏蔽系统都正常投入使用。此外,政府采购网上操作系统也进入了招标过程中,并将于下半年投入使用。
抓好“两场联动” 加强过程监管
为实现招投标市场与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确保采购结果不打折扣,宿迁坚决执行“三加强、三禁止”原则。
首先加强合同审核,禁止擅自变更。强化合同履约责任,严禁擅自变更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其次加强过程监管,禁止违法分包。采购单位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加强实施过程监管,严禁违法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层层分包。严格各实施阶段签字把关手续,防止投机取巧、偷工减料。再次加强验收管理,禁止降低标准。制定规范的验收报告,对中标金额10万元以上项目由采购单位纪检人员签字把关;50万元~100万元项目采购中心现场参与,采购单位纪检及相关人员验收;100万元以上项目采购中心跟进督促履约,随机抽取专业评委,并邀请财政部门、监察部门参与,多部门联动,严格履约行为,对验收不符要求的坚决不签发验收报告,不予办理付款手续。
打造诚信市场 强化服务理念
此外,宿迁还将所有集中采购信息都在部、省、市规定媒体上公开发布,公开发布率达100%。同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联合审批制度。对申请采购进口产品、30万元以上项目指定品牌的采购、应当公开招标而申请采取其他方式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申请继续开标的等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实施;严格实施市场准入管理和保证金专户管理,有效地解决了租借资质和假资质投标难题;认真做好违规查处工作,做到有质疑,必调查,必答复,质疑答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对4家违规供应商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问题严重的列入了不良行为记录,维护了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同时为提供优质快捷服务,宿迁努力创新工作方法。如对金额小、数量少、单位急需的项目采取简易询价方式,及时满足采购需求。对紧急状态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急事急办,加班加点,确保按时完成采购任务;开展“服务水平提升月”活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每季度召开采购人、供应商代表座谈会,每半年发放政府采购征求意见函,广泛征集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采购项目回访制度,及时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和服务质量,聘请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参与重大的政府采购活动。
在宣传培训上,宿迁也下了一番苦功。宿迁不仅编印《政府采购服务指南》和《政府采购必读》,还率先采取现代科学管理理念,制定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学习培训方法,分别对全市政府采购监管人员、评审专家、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同时对从业人员实行定岗定责,绩效考核。通过开展全员讲学、全员培训、全员考试、演讲比赛、头脑风暴、日记志、周点评、月考核、年总结等系列活动,全面提升人员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