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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采规模今年有望再增20%~30%

作者:冯君   发布于:2009-08-04 08:50:4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从实行政府采购之初的几亿元到2008年突破百亿元大关,江西政府采购的跨越式发展可见一斑。然而江西政采人前进的脚步并没有就此停止,2009年,江西又为自己制定了新的目标。“2009年,采购规模预计增长20%~30%左右。”说起这个年度目标,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曹银发显得信心满满。

  2009年是我国政府采购的关键年,在“保增长、扩内需”的大前提下,政府采购在迎来莫大机会的同时也将迎来巨大挑战。为了在关键年里打好这关键的“一战”,江西为自己年内的政府采购工作指明了方向。日前,江西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梦胜首次披露了2009年江西政府采购的发展蓝图。

  积极扩大采购规模

  2009年,江西将重点抓好“两个扩大”:一是抓好政府采购管理实施范围的扩大,对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做到应采尽采。李梦胜强调,2009年尤其要加强对部门和单位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或使用以往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款进行采购的管理。

  二是要抓好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的管理。制定工程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管理与实施的办法,不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必须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实行招标投标的,要研究制定除招投标环节外按政府采购执行的途径和方法。

  进一步落实管采分离

  如何落实管采分离也是此次全省采购工作会议的一个重要内容。李梦胜指出,2009年各市区县要进一步推动管采分离工作,建立和完善财政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职责清晰、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在“管”方面,要让采购执行机构和采购管理机构彻底分离,特别是要保证这两个部门不能同时并存于财政口。采购中心还没有从财政部门分离出来的,要尽快分离。财政部门要更新管理理念,做到依法管理、监管有规。同时要严格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公告、采购评审、采购合同格式和产品验收等环节的具体标准和程序要求,并建立统一的专家库、供应商产品信息库,逐步实行动态管理,并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罚。

  在“采”方面,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做到“三个强化”:一是强化依法采购、二是强化内部监管、三是强化专业化建设,优化集中采购方式和内部操作程序,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

  构建立体监控模式

  实践工作中,“政府采购监管难、难监管”的抱怨声不绝于耳,如何实现政府采购的有效监管,成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无法回避的切实问题。2009年江西为自己拟定了“三条腿走路”的监管思路。

  一是借助电子化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不断完善对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采购过程的监控,资金支付和处罚等动态过程的监控,形成事前、事中、事后一体的监管体系;二是借助财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和优势,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三是借助信息披露,对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不良行为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推进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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