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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 政府采购上半年节支1290万元

作者:通讯员 陈 艳&nb 发布于:2009-08-04 08:30: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今年上半年,江苏省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共成功组织了30次招标、19次询价、7次竞争性谈判、1次单一来源采购活动,日常采购合同总金额3161万元,与采购预算4451万元相比,节约资金1290万元,预算节约率为28.9%。

  在实际工作中,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断完善和落实该市局党委的相关要求,注重学习,牢牢抓住业务运作程序,切实增强服务理念,获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肯定。

  信息发布 “早”字上下功夫

  为了实现规范操作,采购中心着力在业务运作程序上进行优化。一是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增强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度。为了保证采购信息的受众面,采购中心着重在“早”字上下功夫。“早”就是接到采购任务时,随即通过主渠道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最大限度地征集供应商。评标结果出来后,当即就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项目方案内容上网预告,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平性。为确保政府采购项目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防止招标文件中设置歧视性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或强调指定(或单一)品牌采购,或在技术参数上设置障碍等要求的问题,采购中心于招标文件制作前,将项目方案内容上网预告,征询广大供应商意见,确认无问题后,才制作招标文件,真正实现政府采购的公平性。在招标文件发放后、开标前,针对投标人的质疑及时做出答复,保证采购项目如期顺利开标。

  三是科学制订并公布评标办法,确保采购工作的公正性。首先,采购中心根据项目特点制订符合不同采购需求的评标因素和具体评分标准,在招标文件中予以公布。科学合理地设置评标办法、量化分值,既考虑采购单位的方案需求,又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在发标过程中供应商对标的内容和评分标准如有疑问,可向中心提出质疑。二是对于大型、复杂的项目,中心开标前组织评标委员会召开预备会议,讨论并通过评标办法。评标办法经过层层把关,体现了采购工作的公正性。

  深入检查履约情况

  另外,为解决好采购人反映的部分定点供应商所供产品价格偏高、售后服务不到位的问题,采购中心采取了三方面措施予以改进和完善:一是扩大定点协议采购范围。目前涉及到七大项,包括汽车保险、加油、维修,办公用纸,印刷,电脑及空调。二是增加供应商家数。去年每一个品牌产品有3家供应商参于,今年扩充为3-5家,让采购人有更大的选择空间。三是充分发挥采购人二次询价竞争的作用。实行协议供货以后,方便了采购人迅捷、比较,便于实现充分竞争,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定点采购的产品和服务质量。

  同时中心一直注重加强定点、协议供货的售后监督检查力度。此类方式采购环节由采购单位与供货商直接操作,如果管理措施不到位容易造成漏洞,会发生采购单位经办人员不执行优惠价格、与供货商串通、超范围采购等情况。采购中心积极配合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组成检查组,深入到七大项定点、协议供货企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合同履约情况等进行了详细的检查。

  着力构建科学工作机制

  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一直坚持,公正透明是政府采购的灵魂。坚持把建立一套公正透明、程序规范、运作严谨、监管有力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一是平时采购过程中自觉接受纪检、财政、审计、公证等部门代表监督,并作为该中心招标采购的常设监督委员。二是建立公告栏和监督岗,并利用现代化网络平台公告政府采购中的各类采购信息,这不仅充分保证了供应商和采购单位的知情权,使他们对政府采购工作过程一目了然,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为各职能部门、采购单位、供应商和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实施监督广开方便之门。使政府采购真正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放心的“阳光工程”。

  据了解,下半年,采购中心将进一步抓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制度落实、规范管理。同时继续协调做好“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协调好政府采购和采购单位之间的关系,将应纳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纳入集中采购。二是协调好政府采购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组建“供应商库”,建立供应商档案,评选“诚信供应商”,对不诚信的供应商实行考核淘汰制,发挥供应商服务政府采购的意识。三是协调好政府采购与采购评审专家和公众代表之间的关系。对评审专家实行考评,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优质采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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