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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某飞行学院创建物资采购长效机制 五不准五公开

作者:刘燕   发布于:2009-08-03 08:48:0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空军某飞行学院按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章立制、规范程序、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逐步建立了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全程管控的集中采购机制,成效明显。

  首先不断深入教育,注重思想引导,从组织领导上强化改革观念。针对官兵对集中采购的不同思想反映,采取座谈、走访和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深入调研。通过召开物资采购改革动员大会,宣讲《物资采购改革宣讲教育提纲》,逐步使基层官兵端正了对物资集中采购的认识。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在院团两级分别成立由后勤主管领导负总责的物资采购改革领导小组,设立了采购办公室,配备了车辆和办公设备等硬件设施,制定悬挂了物资采购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

  第二,遵循市场规律,建立规章制度,从采购程序上完善相关机制。依据总部、空军物资采购有关规定,结合学院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了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对物资采购范围、采购管理形式、采购机构和采购程序,做出了具体规范,明确了事业部门、财务部门、采购业务管理部门和采购机构职责分工。针对部队担负任务重、临时任务多、采购物资零散等特点,按照方便基层、服务部队的原则,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定点采购等方式,组织实施采购和后续延伸服务。在采购工作中注重把好“三关”,即把好计划编报关、市场考察关、审核报销关,并坚决杜绝无计划采购现象,严把采购物资性价比关口,落实财务“三不报销”制度。

  第三,注重科学管理,严格监督管控,从实施环节上确保阳光操作。建立了领导月检查、季度听汇报制度。针对采购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有效的管控措施,明确提出不准接受供应商的回扣、不准参加供应商的宴请、不准享用供应商提供的福利、不准在供应商处报销发票、不准安排亲属到供应商处工作的“五不准”规定。紧抓集中采购关键环节,把考察权、决策权、执行权、验收权分开,避免了一个部门甚至一个人“一管到底”的弊端,杜绝了采购过程中违规违纪等问题发生。把采购事务公开纳入部队“阳光工程”之中,坚持采购政策、采购项目、采购程序、采购价格、举报电话“五公开”,增强了采购行为的透明度,使采购活动在全方位监督下实现“阳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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