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探索政府采购演出服务 国有演出院团将改革
作者:京华时报 陈荞 发布于:2009-07-30 09:00:32 来源:千龙网
7月29日,中宣部、文化部下发《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今年年底前,除新疆、西藏外,各省市、自治区等至少要完成一家院团整体转制。同时,改制将探索政府采购公益性演出服务的方式,积极开发农村演艺市场。
意见称,计划经济体制下,文化领域条块分割、资源分散,不少地方按照行政区划和级次层层办团,导致大量的重复投资、重复建设,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很低。此次国有文艺演出院团的体制改革就是为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等。
对同一城市中不同层级重复设置的国有院团,《意见》提出要加快整合步伐;对无演出能力、长期完全依赖财政补贴生存的国有院团,要核销其单位建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充实到文化馆、群艺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对演出剧(曲)种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且目前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方重点国有院团,《意见》提出,可与相关的公益性文化单位合并,原有财政资金用于扶持剧(曲)种传承和公益性展演。
意见还指出,将来不管院团的国有和民营身份,也不管企业和事业的性质,所有的院团将“一视同仁”,以艺术生产水平、群众欢迎程度作为评价标准,确定重点院团,由国家予以扶持。意见同时要求,要借鉴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有关做法,进一步探索公益性演艺服务供给方式,通过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服务、基层群众受惠的方式,探索农村演艺服务供给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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