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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湖 采用约谈制度规范工程招投标

作者:吴华   发布于:2009-07-29 08:50:3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防范和打击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日,巢湖市招管局制定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约谈和履约承诺制度。

  制度规定凡国有投资或以国有投资为主、预算价在3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含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及预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项目,由招管局与招标人共同组织对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约谈的主要内容是要求中标企业对合同签订、项目实施的计划安排及工期质量、项目班子人员管理等做出表态。实行约谈的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还必须签署《履约承诺书》,对约谈的相关内容进行书面承诺。同时对违反约谈和履约承诺制度的企业,将处以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处罚。

  实行约谈和履约承诺制度是深化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以后,招管局加强对招投标活动事后(项目成交后的履约情况)监督管理的有力举措。通过实行约谈和履约承诺,一方面加强对中标企业履约行为的约束,保证招投标结果执行到位;另一方面加大对不法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其他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企业也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同时也是响应市政府整顿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构建招投标领域惩防体系的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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