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大采购”理念 全方位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树立“大采购”理念
全方位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烟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09年6月28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行:
大家上午好!
首先感谢政府采购信息报提供机会,使我能够与大家共同探讨政府采购工作。
烟台政府采购工作自1999年正式运行,在实施过程中,我们自始至终坚持着一种“大采购”理念,尤其注重政府采购在财政支出管理中职能作用的发挥,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模式创新,形成了烟台政府采购事业关系和谐、运转顺畅的局面。我们的“大采购”理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突破传统认识,使政府采购与财政各项改革协同推进
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是近年来我国建立公共财政框架过程中推进的一系列改革,政府采购作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只有与各项改革协同推进,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职能作用。因此,我们突破了“政府采购仅仅局限于购买环节,需要解决的只是如何购买的问题”的传统观念,将政府采购
与各项财政改革协同推进,并将其置于以部门预算为基础、投资评审为支撑、政府采购为手段、国库集中支付为保障的“四位一体”财政支出管理模式中进行综合布局,从预算管理科学化出发,加强对财政支出项目的评价、审核,确立采购人对货物、工程、服务的需求,然后通过优良的政府采购体制和方式实施政府采购,同时着重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项目验收的管理,采购过程包括了需求提出、需求评审、预算编制、计划制定、采购实施、合同执行、货款结算及投诉处理等系列环节,由此形成了政府采购与财政业务科室“自成体系、优势互补、相互制约、配套联动”的运作机制,实现了资金使用与监管的有机统一。一方面,财政各项改革的协同推进,更好地促进了政府采购职能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由于政府采购承上启下手段作用的发挥,实现了政府采购与公共财政支出管理的良性互动。
二、拓展采购范围,顺利介入工程领域
政府采购作为一种高效、先进、节约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制度,是确保财政资金有效利用的最佳手段,而采购领域的拓展,尤其是将工程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则是能否最大限度发挥政府采购手段作用的关键问题之一。烟台的“大采购”理念认为,运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财政部门必须对采购资金、采购过程、合同履行实行全过程监管,招投标作为整个政府采购过程的一个环节,应充分利用建设部门参与工程招投标监管较早,拥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监督管理办法的优势,突出发挥其在招投标环节及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作用。在不改变现行工程招投标管理模式的前提下,由于角色分工合理,我们顺利介入工程领域,包括了施工、安装、设备、材料及监理等项目。目前,工程采购已成为烟台市政府采购的重头戏,采购规模已占采购总额的70%以上。
三、强化监管职能,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的监督部门,在加强采购需求和预算管理,提高规模效益,实现政府采购科学化方面有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优势。在“大采购”理念支撑下,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可以从全市宏观角度审视采购需求,合理安排采购计划,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有效地加强了需求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是否合理,是否能够真正实现“物有所需”,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也是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科学化的关键环节。烟台市将此作为前期管理的核心内容,通过搭建技术论证平台,将专家论证意见引入到政府采购的事前环节,对采购规模较大、技术较复杂的项目,组织财政部门相关科室、采购人代表、有关专家对采购人拟实施方案的合理性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科学论证,并将论证结果作为业务科室项目预算和领导决策的重要依据,有力地保证了政府采购的科学化,达到了减少采购数量、满足必要需求;合理整合资源、实现设备共享;优化需求方案、提升功能档次的目的。二是通过联项采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提高采购效率,我们将各部门、单位相同类别或相同性质的小型项目在分析“解剖”的基础上,进行合并打包,变多次采购为一次采购。对市直各部门需要的通用办公设备,每季度合并采购一次,由专家论证需求档次,坚持实行统一标准、统一采购,既避免了部门间对办公设备“贪大求洋”现象发生,又形成了规模效益,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
四、以市场化运作,对运行模式实行改革创新
效益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烟台市在“大采购”理念下进行的各项改革创新不仅提升了经济和社会效益,而且使运行机制更加和谐顺畅。一是一改其他地方设立政府采购中心的做法,按照“政府搭台,中介唱戏”的市场化运作思路,在具体采购操作上,由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集采机构代为履行“政府采购中心”职能,将招标等具体采购业务由采购人委托给随机抽取集采机构办理,目前,已有七家具有政府采购甲级资质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成为烟台的集采机构。采购办通过考核和培训等方式,使各集采机构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并形成相互竞争、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从而为采购人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服务。二是提供相对固定的执行场所。为体现政府采购的集中性、规范性和严肃性,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烟台市统一规定了采购执行场所,即所有政府采购项目按照类别分别在烟台市政府采购大厅和烟台市工程交易大厅内进行,两个大厅均配置了信号屏蔽系统、声像监控系统等先进的操作与监控设备,对所有采购项目全程录音录像,有效地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三是统一规定委托代理费用。烟台市从政府采购的公益性角度出发,在全省率先改变代理服务费用与中标金额挂钩的传统做法,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对采购项目代理服务工作进行定量分析,分类分档制定代理服务费用标准,根据代理机构实际完成工作量,由财政定期直接支付采购代理费用,不仅调动了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积极性,而且实现了低成本下的效用最大化。
各位领导,今天有机会出席会议并听取各方的真知卓见,给了我很多的启示,这必将会对烟台政府采购事业的更好更快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在此,我向出席会议的各位领导及与会同行表示衷心地感谢,欢迎大家到烟台传经送宝。
最后,祝与会各位领导、各位同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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