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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监管 开创政府采购美好明天

作者:本报评论员   发布于:2009-07-08 11:24:2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新的时代书写新的历史,新的力量推动新的进步。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承载公共财政改革的重任,走过了不平凡的七年。为了记录和回顾这段不平凡的岁月,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特选取6月29日这个特殊的日子,举办第四届政府采购监管峰会的盛典活动。

  2002年6月29日正式颁布的《政府采购法》掀开了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崭新的篇章,由此,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一道成为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的“三驾马车”,驱动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滚滚向前。

  刚刚走过的七年,不过是历史长河的一瞬间,但这七年却是我国政府采购值得大书特书的七年。

  七年来,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步伐不断加快:采购规模上,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从2003年的1659.4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5900亿元;采购范围上,从简单的通用货物采购扩展到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制度建设上,各地区、各部门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办法九万多个,严格规范政府采购程序的各个环节;政策功能的发挥上,针对节能环保产品、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中小企业的措施不断出台,政府采购在国家宏观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成绩的背后,离不开广大政府采购监管人的智慧与汗水。他们调查研究,审时度势,出台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他们组织培训,提高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依法采购、规范采购的意识;他们积极处理投诉,给供应商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作为政府采购领域惟一的一份专业报纸,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希望借“阳光人物”、“创新制度”、“优秀论文”的评选活动予以表彰和记录,更希望以此激励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展望更加美好的未来。

  回顾七年改革历程,一路风雨、一路凯歌,我国政府采购事业在各方共同努力与推动下,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巨大成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由初创阶段迈入全面发展时期。如何在全面发展时期取得更大进步,成为政府采购业界研究的课题,科学发展观为下一阶段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作为落实国家政策的重要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单位如何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政府采购工作,是当前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关键。

  科学发展在身边。广大政府采购监管人应清醒地认识到重任在肩,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科学、健康开展。尤其是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政府采购除了要保证自身健康发展外,还要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通过科学监管,推动政府采购走科学发展之路。本报认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应做到以下三方面。

  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应立足全局,全面推进。一方面,应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积极探寻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的有效方法,将公共工程纳入政府采购,扩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范围,对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同时,积极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积极探索完善对节能环保产品、自主创新产品、中小企业的支持措施,服务扩大内需的宏观经济政策,进一步落实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各项措施和要求。

  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应注重营造协调的工作机制。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和相关当事人虽然分工不同,但都是政府采购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采购需要各方共同推进,和谐发展。监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通过明确各方当事人和相关当事人的权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共同推进政府采购的发展。

  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应注重推动政府采购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强调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和培训力度,通过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扩大政府采购影响力;组织培训,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建立持证上岗和执业考核制度,优胜劣汰,保持政府采购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同时,政府采购监管人还应认识到,要真正实现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的普遍认可,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不断改善自身工作,一方面通过电子化建设等手段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另一方面,继续完善法律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使“阳光采购”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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