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公证保障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作者:张爱亮 发布于:2009-07-08 09:00:30 来源:莱芜日报
今年以来,全市各公证机构积极办理招投标公证事项,为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已办理我市汶川援建工程、开发区道路续建、通天河橡胶坝、南外环、台莱线、普莱线等40余个招投标公证事项,节约政府投资7800余万元。
通过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通过让代理机构进行收费、服务承诺和说明,帮助建设方选择服务规范、收费低廉的代理机构,降低招标成本。提前审查招标文件和评标计分办法。帮助招标方起草和制定招标方案,科学设置评分标准,防止投标企业提高报价或低于成本降低质量中标。参与制定控制价。配合有关部门让代理机构作出预算,以预算价为基础,参与制定控制价,防止了投标过程中虚假投标、串标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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