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政府网站建设全部纳入协议供货
作者:吴林伟 发布于:2009-05-07 13:0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浙江省青田县协议供货的范围得到了进一步扩大。政府部门的网站建设项目,今后在该县将全部通过协议供货采购。
据悉,近几年青田县政府部门的网站建设工作日益增加,但由于各单位在网站建设过程中都是自行采购,网站建设的质量、价格和服务都有很大的差别,也为升级等后续管理埋下隐患。为解决这一问题,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该县政府部门网站制作进行“打包”,委托该县招投标中心进行协议供货采购。
青田县招标投标中心根据网站建设特点,设定若干个政府部门网站常涉及的模块,由供应商进行综合报价,并综合考虑网站维护等因素后,确定一定期限内的协议供应商。采购人据此选择网站建设供应商,有特殊情况需要另行采购的,须报经批准。据悉,在协议供货期间,如果某入围供应商的实际价格低于协议供货价,则将把协议供货价调整为实际价格;如果供应商出现违反协议情况的,视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告诫直至三年内不许参加青田县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此举解决了零星网站采购规模小、效益不高、服务质量难保证等问题,将促进电子政务进一步规范。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