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采购方式推陈出新
作者:冯君 发布于:2009-04-28 09:00:1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08年,厦门政府采购工作取得新突破。完成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完善了协议供货“二次竞价”方式;制定了大宗货物政府采购相关实施方案;启动了“十佳中介机构”评选活动……2008年,厦门完成采购预算31.04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5.96亿元,节约采购资金5亿多元。一系列具体工作的铺就,一组组忠实数据的见证,为厦门2008年政府采购工作画上了完美“句号”。
制度建设进展喜人
2008年,厦门制度建设工作成绩喜人。通过调研和多方征求意见,厦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已经完成。据厦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员介绍,目前,该《办法》正在相关部门作最后的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将对厦门市具体采购工作有极强的指导性。
不仅这项具有地方立法性质的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按照《厦门市市场中介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厦门还制定了《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资格备案管理的通知》和《厦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人员培训考试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采购代理中介机构管理,加强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
此外,厦门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审核程序和采购程序,明确了对各类进口产品审核时分别需出具的相应材料;鼓励、扶持自主创新产品的研究和应用,规范政府首购和订购活动;建立了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推进了厦门节能减排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工作力度。
采购方式推陈出新
2008年,厦门积极开展政府采购改革创新,采购工作多处呈现亮点。在协议供货环节,制定了《厦门市财政局关于2008年计算机、部分计算机外部设备及办公辅助设备协议供货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协议供货“二次竞价”方式,提高协议供货效率,确保协议供货成交价格优惠合理;通过调研,制定大宗货物政府采购相关实施方案,并于2009年4月开始在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大宗货物政府采购工作,通过集中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的采购需求,扩大采购规模,形成规模效益,吸引更多的生厂厂家直接参与到政府采购中来,减少了采购的中间环节,降低了采购成本。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中介机构执业行为,促进中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厦门市政府组织开展了“厦门市首届十佳中介机构评选活动”,希望以此为契机,促进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在本次评选活动中,作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厦门市经发机电设备招标公司被评为十佳中介机构。
加强政府采购监管
2008年,厦门进一步加大对政府采购的监管。采用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调查处理投诉案件,严肃查处采购代理违法违规行为。2008年共正式受理投诉案件3件,比上年同期的5件减少2件,下降40%。正式受理的3件投诉案件中,作出投诉处理决定1件,其余2件因投诉人撤诉作出终止投诉处理通知书。组织开展各区政府采购监管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政府采购法律、政策、业务培训,邀请有关法律专家及政府采购业务专家授课,强化监管人员、采购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法律和服务意识,提高监管水平及采购从业人员素质。
同时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增加政府采购专家数量,扩大政府采购专家库,2008年预计增加政府采购专家70余名。强化评审专家监督管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一般违规行为的评审专家,按不良行为予以通报批评或记录。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评审专家,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加强供应商监督管理。及时查处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商品质量和服务的投诉事件,督促协议供货供应商落实投标承诺、明确违规处理规定、加强质量服务跟踪回访等加强政府采购产品质量服务管理的若干措施。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