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今年主抓七项重点工作 大宗货物采购是最大亮点
作者:冯君 发布于:2009-04-27 09:11:4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09年将是厦门政府采购工作变革最大的一年,也是最值得期待的一年。这一年里厦门大宗货物采购开始正式实施,试点的操作、执行方案将在具体工作中进一步验证;这一年,厦门的政府采购地方立法《办法》进入了最后讨论阶段,年内出台的可能性十分大……”厦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员如是描述了2009年对厦门的政府采购工作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深化厦门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监管,提高政府采购效益,厦门将在2009年的工作中抓好七项重点工作。
大宗货物采购工作将是厦门2009年工作的最大亮点和重点之一。从2009年4月1日开始厦门将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大宗货物政府采购,汇总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对大宗货物的需求,变过去各单位的分散采购为统一采购,充分发挥规模采购的效益。在对一般办公用品、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空调、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电视机、办公桌椅、学校课桌椅、医疗设备、广播电视设备、基建项目通用设施设备等进行试点的基础上,视整体运行情况再逐步推广。为严肃大宗货物采购纪律,特别强调采购人不能参加大宗货物评标。
实行大宗货物采购后,为应对一些紧急采购情况,厦门开发了网上竞价系统,一些急需小额货物的采购可直接通过网上竞价确定成交供应商,以便及时满足采购单位的临时需求。
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对专家库人员进行必要的梳理,对部分紧缺专业的专家进行及时补充。
加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规范采购代理市场秩序,对采购代理机构实行执业备案制度。继续以厦门市政府采购网和厦门市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网站为依托,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诚信记录动态发布机制,建立不诚信采购代理机构“黑名单”制度,对失信、失真、失公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严重违法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从业个人实行市场禁入制度,禁止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中介服务。开发政府采购业务知识网上培训系统,对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加强供应商监督管理,建立供应商库,对供应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加强供应商投诉调查处理,依法查处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商业贿赂现象发生。
此外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解决市场中介组织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继续加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
最后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网站、报纸等媒体的作用,开展政府采购法制、政策、知识宣传,正面宣传报道政府采购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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