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行政经费节约考核不及格将被重点审计
作者:粤财 发布于:2009-04-24 09:07:4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广东省出台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经费节约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行政经费节约的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奖惩措施,力求行政经费节约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首先明确了行政经费节约考核内容。按照 “五个零增长”(即:公务购车和用车经费零增长、会议经费零增长、公务接待费用零增长、党政机关出国经费预算零增长、办公经费预算零增长)的要求,结合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办法》明确,行政经费节约考核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考核,要求公用经费执行不得超过年度预算数;二是经济科目执行情况考核,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出国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等6个经济科目,要求上述经济科目支出不得超过上年决算数。其中,公用经费以2009年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总额为考核基准数据;经济科目以2008年支出决算数为考核基准数据。
其次明确了行政经费节约考核方式及级次。首先,由考核部门对各单位每季度的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各个经济科目执行情况进行预告。按季预告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级次,其中,公用经费实际执行数不高于全年预算平均执行进度的预告级次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各个经济科目实际执行数不高于2008年支出决算数平均进度的预告级次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其次,年度结束后,由考核部门根据各个单位2009年的支出决算数与2009年公用经费预算、2008年各个经济科目支出决算进行总体考评。其中,良好级次为公用经费预算实际执行数不超过年度预算数的95%且各个经济科目实际支出数不超过2008年决算数;合格级次为公用经费预算实际执行数不超过年度预算数且经济科目实际支出超过2008年决算数的科目少于4个;不合格级次为公用经费预算实际执行数超过年度预算数或经济科目实际支出超过2008年决算数的科目超过(含)4个。
最后明确了行政经费节约考核奖惩措施。《办法》规定,根据广东省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考评结果,取得综合考评良好级次的单位可以在节约的行政事业经费中提取部分资金,按照现行年度节支奖标准发放一次性行政事业经费节约奖励金;综合考评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的单位,不得发放一次性行政事业经费节约奖励金。总体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由省审计厅对其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重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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