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工程采购占政府采购总规模比例已达76%
作者:通讯员 童树林 &n 发布于:2009-03-04 09:07:3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湖北省赤壁市财政局在2000年开始推行政府采购工作,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省财政厅和咸宁市局的直接指导下,始终坚持“上规模、抓规范、建机制”的工作思路,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严格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政府采购规模连续几年突破亿元大关。
2008年,全市实现政府采购资金16149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106376万元(含上级专款及补助支出)的15.2%,节约政府投资1548万元,节约率为8.8%,其中:货物类3138万元,工程类12261万元,服务类750万元,工程采购在政府采购总规模中所占的比例达到了76%。2008年,以抓工程采购为主线,扩面增量,大胆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注重宣传 强化工程采购认识
工程采购是政府采购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采购要上规模,就必须把工程采购纳入管理,只有规模上去了,政府采购的效益才能更加突出地显现出来,同时工程采购也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源头治腐的重点。
起初,少数单位对工程采购不理解,认为政府采购不懂工程业务,不懂管理技术,认为这纯属“设障碍”、“夺权利”、“搞集中腐败”。为此,赤壁市财政局第一将政府采购政策向领导汇报,取得领导的支持和理解。第二将具体实施办法编印成文,以政府文件下达。三是利用媒体向社会公开,取得社会认可。四是举办有关培训班,使之吃透政策,化解矛盾。五是通过典型事例现身说法,通过一两个项目的实施、演示,请单位现场参与,让单位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六是部门联动,公开操作,形成相互制约机制。根据规定对每一宗工程项目,都必须在市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并接受相关单位监督。通过上述措施,各单位消除了误解。
到目前止,赤壁市城市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园林绿化、市政工程、农村改水改厕等都纳入了政府采购管理范围。
严格监管 规范工程采购行为
在工程采购管理上,按照“立项审批与采购方式管理并重、部门协作与资金结算管理协调”的工作模式,对财政安排的资金项目从资金的落实、工程预算与计划、信息管理等方面参与监管,具体为把好三个关:
一是把住方式审批关。在工程采购方式审批上,实行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凡是符合工程采购公开招标的,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有效地避免化整为零,以大化小现象,杜绝个别单位钻政府采购空子。同时通过日常监督检查,随时掌握工程采购工作动态,避免单位虚报规模,少报多建的现象发生。
二是把住项目监管关。工程采购既是一项管理,更是一项服务,融管理于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管理,是监管的有效形式,具体为:一是做好投标人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结果的监督;二是对中标人中标项目的跟踪监督,会同相关部门,从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管理,参与工程验收。在信息管理、文书备案上,进行监督。
三是把住资金支付关。工程采购资金支付,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鉴于政府采购项目繁多,资金来源复杂,对每支付的一笔资金,必须有项目名称、立项和政府采购审核表、招投标整套资料、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工程清单、验收报告、支付申请等。
加强检查 促工程采购有序开展
实行政府采购检查制度化,是政府采购主要工作之一。近年来,赤壁市财政局联合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政府采购检查要求、内容、方法、检查时间、检查对象、处理意见作了周密部署和详细的安排,在分析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38家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面超过了30%以上。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逐单位逐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对未列预算,少报多采的工程项目,一经查出,即配合相关部门,对该项目立即停工整顿;对未按程序操作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备案和审核工程资金,国库不予支付。其次,转变角色,与有关技术职能部门参与工程质量管理,到工程现场抽样检查,发现问题,现场处理解决。2008年,先后查处政府采购违纪项目14件,处理纠正14件,其中工程4件,撤销处理项目1个,通报采购人3人,供应商2家,真正做到查证落实一起,纠正处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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