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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工程采购入囊政采 采购额度大致10亿元左右

作者:冯君   发布于:2009-02-19 09:54:1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河南省《驻马店市市级200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下简称《目录》)正式亮相。《目录》出台不但将对2009年驻马店的政府采购工作产生明确的指导作用,驻马店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还赋予了其另一层深意,该《目录》将是工程采购正式入囊政府采购后的首个指导性执行目录。
  
  工程采购首入政采据驻马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余国喜介绍,2008年底,驻马店首次将工程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视野,相关文件已经正式审批通过。2009年将是驻马店政府采购大展拳脚的一年,随着工程采购的加盟,2009年驻马店的政府采购规模将迎来大幅度增长。据介绍,驻马店2008年方始成立采购中心,2008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18个亿,比2007年增长了近5亿元。按照以往的业绩估算,驻马店年工程采购的额度大致在10亿元左右,工程纳入政府采购后,将对驻马店的政府采购总量作出巨大“贡献”。
  
  《目录》对工程采购的范围作了细致的划分,包括十大类细分项目,具体有建筑物、市政建设工程、环保、绿化工程、水利、防洪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油气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修缮、装饰工程、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等十大项。
  
  据余国喜介绍,以往工程采购项目,一直由建设部门的工程招标办负责操作,今后将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旗下的政府采购操作部门来具体执行。
  
  2009年的采购《目录》,货物、服务类集中采购目录与去年基本雷同。据余国喜透露,驻马店采购目录变化最大的是在2007年,因当时驻马店还没有采购中心,‘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由采购中心来做’基本形同虚设,2008年采购中心成立后,驻马店才有了自己真正意义上的集中采购目录。
  
  对于限额标准,今年也与去年相当。《目录》对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采购做了如下限定,以下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需要政府采购:货物类单项或批量达到2万元以上; 服务类单项或批量达到2万元以上;工程类:单项或批量达到5万元以上。《目录》对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也作了硬性规定,货物或服务类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达到50万元以上的需要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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