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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交通规费征稽局:所有采购项目邀监管部门全程参与

作者:罗瞻   发布于:2008-12-30 09:30:0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对于外界一直质疑的政府采购质次、价高、效率低的问题,您怎么看,有什么体会?”
  
  12月11日,记者和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邓东亮一起,走进采购单位进行服务调研时,向湖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副局长马玉国提出了这样一个政府采购的问题。
  
  马玉国略微思考了一下,然后回答:“从我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些观点是不符合事实的。通过政府采购,我们的采购行为规范了,也节约了资金,另外在质量方面,虽然有时也会出现一些问题,但是这和这项制度无关,而且最终质量问题也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他同时表示,政府采购,对于他们来说,从认识到理解,再到拥护它,认真贯彻它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经过这个过程之后,湖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单位,特别是以局长汪开良为首的主要领导,切实见到了它带来的实际成果,从而成为这项制度的拥护者。
  
  没有一例规避政府采购行为
  
  2006年,湖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为1420万元,实际使用1279.89万元,剩余140.11万元,节支率9.87%;2007年,该局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为2533万元,实际使用2448.48万元,剩余84.52万元,节约3.34%。通过政府采购,两年共为财政节约资金224.63万元,节支率达到5.68 %。
  
  “2008年,截止到11月28日,我们的客车采购项目、我们委托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28个,采购规模1200多万,节约财政资金140余万。”湖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工作人员徐岳平介绍。
  
  马玉国介绍,2006年以来,湖南全省征稽系统采购设备都纳入政府采购货物类、服务类通用项目,货物类为交通工具、电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公用家俱、公务服装等二十项采购项目。服务类为专用软件开发、系统开发及维护、财务软件升级。全省征稽系统通过省政府采购管理网络系统进行政府采购申报,依据省财政批准同意采购计划编号,按采购合同支付执行。除此以外无其他任何资金来源用于政府采购,全省征稽系统未出现任何规避政府采购的违法行为。
  
  所有项目邀监管部门全程参与
  
  不仅从思想上接受到了政府采购的规范高效,湖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在具体的实际操作中同样也坚持“规范为重”的原则。对每一个项目都把好采购审批关,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实施,同时加强现场监督,所有项目都邀请纪检监察、审计稽查、政策法规等部门全程参与,增强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避免了操作的随意性,从源头上遏制了消极腐败现象。
  
  据介绍,湖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局长汪开良一直认为,政府采购的规范操作和规模效应,带给采购单位的便利和效益是实实在在的,任何一个真正了解这项制度的采购单位和操作者,没有理由不接受和认可它。
  
  在该局的一次大项目采购中,汪开良曾经为了了解和监督整个采购过程,全程参与了整个项目的评审过程,就在一个比较安静的酒店,关掉手机等一系列通讯工具,项目评标用了三天三夜,他全程参与,而且严格遵守了每一项纪律,对此,不仅是组织采购的集采机构感动不已,连参与项目评审的专家都表示一定要替他们选出最合适的中标方。
  
  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
  
  用马玉国的一句话说,“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后,领导的权力被分割了,而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忙碌了。”他认为这种现象是可喜的。过去,当采购项目一批下来,领导的电话就响个不停,攀关系的,套交情的,就是没有说质量好价格低的,而现在,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全部依法采购,接到电话最多的是技术人员,都是针对项目的询问。“塑造了一个廉洁公正的环境,也切实改善了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效果。”马玉国说。
  
  在“权力”下放的同时,为了确保政府采购真正成为“阳光采购”加强对全省征稽系统设备物资采购的监督、制约和检查,该局也积极做好市场调查、合同制订、实物验收等工作。2005年12月31日,该局成立了以局长汪开良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马玉国、纪检书记张钧两同志为副组长,监察室等七个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物资采购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装备科,负责设备物资采购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办理等工作。
  
  记者手记
  
  作为政府采购重要当事人之一,采购人的态度和贯彻执行力度对于这项制度来说,具有非常关键的决定性作用。不可否认的是,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进,必然改变了各采购单位原有的采购格局,触及了一些利益关系,在开始推行的过程中,这种改变和触及也一定会带来很多阻力。
  
  就像湖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相关负责人说的一样,“最开始我们是不理解这项制度的,我们用单位自己的钱买东西,你们却把这事揽过去,还一会不准这样,一会不准那样,这是什么道理啊”。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个项目纳入了政府采购,通过集中采购机构统一实施,他们看到了这项制度的优越性,操作比以往更加规范,投诉少了,问题少了;采购资金节约了,质量有保障,基层也很满意;而且随着制度深入人心,来打招呼的人少了,自身制度也逐步健全了。“一个真正廉洁、开明的领导,没有理由不拥护这项制度。”该负责人认为。
  
  从了解,到理解,到积极贯彻执行,再到形成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湖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对于这项制度从不理解到拥护的过程,一方面取决于其自身廉洁,公正的作风,另一方面也见证了政府采购不可替代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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