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采购中心10年累计采购超60亿元 节约率达11.73%
作者:罗 瞻 通讯员&nb 发布于:2008-12-02 09:55:4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仿佛是有一种默契,随着12月25日的临近,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的每个工作人员,近日都面带笑容,心里揣着喜事一般。从1998年12月25日正式成立之日起,到如今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已经走过了10年征程。
“截至2008年6月,珠海市纳入政府采购的单位已达到1017家,参与政府采购的注册供应商3504家。采购中心接受采购委托(计划)累计共60.80亿元,完成合同金额53.67亿元,比预算节约7.13亿元,节约率为11.73%。”一名采购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语气中充满着自豪。10年的时间,采购中心不断努力,使规范、高效、创新的政府采购形象逐步深入民心。
财政资金与自筹资金全部入笼
1999年3月初,珠海市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此时采购中心刚开始运转不久,时任珠海市市委书记的黄龙云同志在会上就明确指示:“行政事业单位,不管是财政拨款还是靠收费运作的,只要不是用个人的钱来购买商品和服务的,都必须在采购中心进行。”
将自筹资金的使用纳入政府采购开创了当时国内政府采购的先河,这使珠海市政府采购历年来采购额占到财政支出的17%左右的水平,大大高于全国10%的平均水平。
同时,采购中心业务领域也涵盖到大宗货物、非生产性修缮工程和经常性的服务项目共12类230项。
对此,采购中心一负责人表示,作为一个新事物,珠海市政府采购工作从最开始就得到了领导部门的支持和信任。也是从那时候起,采购中心就决定要以最大的工作积极性和规范扎实的工作作风回报这样一份沉甸甸的信任。
“走出去”与“请进来”
“工作就是服务,服务体现工作”,这样的一句话一度是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10年来品牌建设的一部分,也被每一个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牢记在心。
在与采购人利益密切相关的六大公务定点招标方面,采购中心在实际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市场形势的变化及不定因素,对原招标方式、投标资格准入条件、管理措施等都作了持续改进和完善。
服务好不好,被服务的对象更有发言权,这名负责人认为,“不管我们的服务热情有多高,服务水平有多好,但是‘服务无止境’,永远不能停止前进的步伐。这就要求我们不仅需要严格的自省,更需要接受来自我们服务对象的评价和建议”。
为此,采购中心经常召开采购单位座谈会,就政府采购的各项工作广泛听取各采购单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而正是通过这种“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与采购人交流和沟通,及时反馈了工作成效。采购中心出台的不少对采购人带来方便和实惠的采购措施,都是通过与采购人的交流和沟通获得的,使采购人充分感受到采购中心优质服务的诚意。
创新是政采生命力之源
规范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本质要求,创新则是政府采购保持生命力的源泉。采购中心这名负责人认为,政府采购的服务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招标文件的编写质量。他做了一个比喻,招标文件就像是一部电影的剧本,整个招标流程的组织实施、以及事前事后处理各类招标质疑,都是以此为依据。为做到范本质量的精益求精,采购中心在招标代理机构中推行了“采购文件最佳范本评选”制度。仅2008年,通过范本评选,中心就产生了10个范本,涵盖空调、汽车、办公设备、计算机等各个领域。
在确保规范的同时,采购中心还在借鉴国内外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创新。10年的时间,采购中心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为目标的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取得阶段性里程碑式的进展,预计到2008年底,采购中心精心为采购人和供应商“度身定做”的精品采购服务平台将正式亮相。
在具体操作环节,采购中心积极改革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方式,取得了革命性的变化。采购中心借鉴香港经验,对单一来源采购进行了流程再造,由采购中心组织,采购单位和供应商之间直接进行谈判的方式改变为由采购中心代表采购方,组织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谈判,采购单位只负责见证和监督的做法。通过这一改变,所取的效果起了革命性的变化。从实行以来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谈判结果统计,平均节约率由原来的基本为零上升到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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