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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政采优先购买中小企业商品或服务

作者:中新   发布于:2008-12-01 10:36:5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辽宁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定今后政府采购将优先安排向中小企业购买商品或者服务,为中小企业开拓市场提供便利条件。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单成繁在近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面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特别需要政府对中小企业发展与壮大给予重视和支持。
  
  据了解,即将于12月1日起施行的《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公开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为中小企业获得采购合同提供指导和服务,优先安排向中小企业购买商品或者服务,并逐步扩大中小企业产品或者服务在政府采购中的比重。
  
  该《条例》还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信息、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引导中小企业与海内外大企业协作配套,促进中小企业的产品进入大企业的产业链或者采购系统,引导大企业从中小企业选购配套件和零部件;鼓励大企业将有关产品及零部件委托给中小企业生产,带动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据悉,截至10月底,辽宁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单位数达172.5万户,从业人员1031万余人。另据去年底的统计资料显示,民营经济增加值已占辽宁GDP的52.6%,上交税金占全省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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