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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12月起农民买家电 政府补贴销售价13%

作者:李伟   发布于:2008-11-28 12:00:46 来源:重庆晚报

  27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实施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农民购买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大类,将就近领到销售价格的13%政府补贴。该政策实施时间暂定4年:从2008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
  
  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产品为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大类,最高零售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具体产品品牌、规格及最高零售限价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
  
  凡我市具有农业户口的农民,在规定时间内到备案销售网点购买,都能获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每个农户每一类家电最多可购买一台(件)。领补贴非常方便,购买后凭有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乡镇即可办理申领手续。
  
  我市家电下乡销售企业由市商委会同市财政局、市经委推荐,报商务部、财政部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市政府要求,加快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建设,保证区县特别是乡镇的销售网点和服务覆盖面达到100%,做到农民方便购买和就近维修家用电器,保证安全促销。区县政府以及中标企业要针对偏远地区、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家电流通服务网络较差的地区,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保证家电下乡政策能够惠及农村最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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